轉知: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新莊分處宣導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訊息

旨揭託播文字內容為「11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,請如期繳納。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您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