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依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30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51469654號函辦理。
2. 因應「中聯油脂事件」,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正協助受影響之學校師生提起團體訴訟。請有意願參與求償的家長,務必留意以下資訊。
(1) 本校受理登記期間:即日(115.09.01)起至115年9月30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止,彙整後函送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。
(2) 受理對象: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之產品(公告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)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。
a. 115學年度國小在校生(2-6年級)
b. 114學年度國小畢業生或轉出生
c. 本校教職員工
d. 不包含未食用中央餐廚餐點的學生,如附幼學生
3. 求償主張與細節,請至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官網查看。
4. 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
(1) 團體訴訟請求人基本資料表(正本)
(2) 請求權讓與同意書(正本)
(3) 無與業者達成和解切結書(正本)
(4) 戶口名簿影本
備註:
1. 三份表單可於消保協會官網和新莊國小首頁下載列印
2. 須 A4單面列印、不可使用釘書機(請用迴紋針)、不要貼標籤
3. 均須提供正本(含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)。
4. 若為單獨監護,請附上記載「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由父或母行使負擔」之「含詳細記事」戶口名簿影本,並由單獨監護人簽名即可合法申辦。
5. 教職員工有食用到問題油品,亦可併同學校參與團訟,請填寫上述團訟表格(將「學生」二字劃掉、免填班級,法定代理人欄位留空,僅需於請求人處簽名即可),佐證部分可附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6.學校協助通知與彙總收件事宜
(1) 115.09.01學校發佈訊息
(2) 家長確認申請意願,並於115年9月30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止提交資料
(3.) 家長請自行上網列印【申請應備文件】填寫
(4) 家長將申請應備文件(含戶口名簿影本),以迴紋針夾妥。
(5) 學校協助收件彙整名單,函送台灣消保協會,另副知教育局
(6) 請務必自行確認申請文件是否齊全。本校僅代為彙總送件資料,恕不代為檢核。
(7) 若因送件資料缺漏造成資格不符,消保協會將認定無法受理。
(8) 相關文件電子檔案均可至消保協會網站(網址: https://www.cpat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 num=326)下載;另消保協會諮詢窗口林小姐(電話:07 970-0726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