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115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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旨揭託播文字內容為「115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1月2日止,請如期繳納。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提醒您!」。
115E0005570.pdf
115牌照稅(下期)中文宣傳海報.jpg